您目前的位置 : 首页 >> 智慧树做手工 >> 正文

长春一男子吧吸烟存火灾隐患被行拘一天

日期:2016-1-18(原创文章,禁止转载)

长春1男子吧吸烟存火灾隐患

被行拘一天

民警检查吧内消防设施

实习生程路

2011年11月16日10时25分,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清和街派出所民警在检查中发现,朝阳区西中华路一吧内有一上男子在吸烟,民警将其带至派出所询问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,将该男子行政拘留1天。据清和街派出所卢树山所长介绍,“清剿火灾隐患”战役展开以来,派出所共清查各种场所165家,因具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行政拘留1人,罚款35000元,停业1家。

对人员密集区域进行地毯式排查

据了解,根据公安部总体部署,2011年9月28日至2012年2月29日,在全国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“清剿火灾隐患”战役。战役展开以来,包括长春市在内的全国各地公安机关都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。朝阳公安分局清和街派出所迅速动作、快速反应,按照分局方案要求,所长卢树山第一时间召集全部民警召开会议,学习“清剿火患”战役的实施方案,对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进行了转达和部署。要求民警对此次战役要高度重视,针对辖区内的单位、场所实行“格化”彻底检查。

清和街派出所对“10小场所”和“三合一场所”等人员密集区域进行了地毯式排查,同时对工作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依法严格查处。截至目前,派出所共出动民警22人、警车5辆,清查场所165家,因具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行政拘留1人,罚款35000元,停业1家。

一男子在吧内吸烟被拘留一天

2011年11月16日10时25分,清和街派出所民警太原癫痫病在检查中发现,朝阳区西中华路一吧内有一上男子在吧内吸烟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,将该男子行政拘留1天。

卢树山所长介绍,该男子并非长春市内因在吧吸烟被拘留的第一人,但是从现在开始,只要在吧吸烟就一定会严肃处理。卢树山表示,原本在吧吸烟就是不允许的,因此也希望广大市民能够为了大家的安全而不要在吧吸烟。如果有人在吧内吸烟不听劝阻,市民也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。

市民声音:

加大处罚才能杜绝隐患

根据最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三条规定: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、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、使用明火的,处正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5日以下拘留。

针对在吧内吸烟将被行政拘留,昨日很多读者都对这1举措表示支持。“那样密封的环境里,有人一根接着一根地吸烟,我感觉视线都模糊了,而且很呛人。”有读者认为,在吧内吸烟确切存在太多的隐患,而且这些年来因有人在吧吸烟也引发了很多事故。

“有的时候我们也没法总去说,毕竟人家是顾客,也有人不自觉,所以我觉得处罚得狠一点绝对可以杜绝在吧吸烟这种现象。”1吧的负责人表示。

友情链接:

椎胸顿足网 | 来月经不能做什么 | 张杰所有专辑 | 沈阳工业大学自考 | 黄庭外景经 | 内部结构图 | 油脂性皮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