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:2017-11-30(原创文章,禁止转载)
我想把房子拿回来,是不是没戏了?
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读者,给记者打来电话:
癫痫病因小林,我家有一场遗产纠纷,想麻烦你帮着处理一下——
五年前,父亲让我出钱,给他盖一栋小二楼。
而且,房产证上,还必须写他的名字。
在盖房子时,父亲曾当着众多亲友的面说,这房子是我盖的,等他去世就还给我。
没想到,今年春天,他因病去世后,弟弟却拿出两份遗嘱。
第一份遗嘱,是2008年父亲自己写的。
内容是,房子分成三份,我和弟弟、妹妹,各占一份。
不过,写这份遗嘱时,他旁边没有见证人。
第二份遗嘱,是去年2月辽宁沈阳癫痫病专科医院份,由我弟弟代写的,父亲在上面签了字。
内容是,等他去世以后,把房福建治疗癫痫医院子留给我的女儿和弟弟的儿子。
在写这份遗嘱时癫痫的治疗方法,有弟弟的三个朋友做见证人。
请问,这两份遗嘱,哪个具有法律效力?
我想把房子整个拿回来,是不是没戏了?
●律师说法
房子虽然是你出的钱,但房产证上写的是你父亲的名字,产权就归他所有。
现在老人去世了,这个房产就应当按遗嘱处理。
你弟弟拿的两份遗嘱,第一份因是你父亲亲笔所写,具有法律效力。
第二份由你弟弟代写,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,不具有法律效力。
所以,你们的遗产纠纷,应按第一个遗嘱处理。
天地人和律师事务所
李英华律师
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学专业,法学学士。
专攻刑事辩护、人身损害、合同纠纷、婚姻继承、房地产纠纷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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